第31章 第31顿饭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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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"新余,今晚这顿饭专门为我烧的?"

    腰间的手紧了紧,身后的人问得格外认真。

    程新余垂下眼皮思索一阵,给出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:“算是吧!”毕竟是分手饭,整正式一点。也可以算是专门为他烧的。

    资本家明显不满意她的回答,挑眉道:“是就是,不是就不是,什么叫算是?”程新余干脆直接改口:“是我自己想吃。”

    靳恩亭:".…

    靳恩亭伸手掐了一把女人的细腰,"小没良心的!"

    程新余怕痒,身子扭来扭去,手抖得不行。她努力护住右手的盘子,"靳恩亭,你别惹我笑,不然这盘排骨咱俩谁都别想吃。"

    他咬住她柔软圆润的耳垂,恶狠狠威胁:“吃不了排骨,你就拿自己来还!”

    程新余:"……"

    这家伙老没正经,满脑子都是黄色废料!

    她以前怎么会觉得他禁欲啊!他分明是个闷骚的老色批!他在这里动手动脚的,实在影响程新余炒菜。她把人撵了出去。靳恩亭被撵走,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泡茶喝。程新余送他的那罐茶叶从他家又回到了这里。他时不时会泡上一杯喝。

    苏昼说这茶叶火候不到位,隐隐有股子焦味儿。可他根本尝不出来。

    苏昼就是嫉妒自己,有姑娘给他送茶叶,他却没有。

    热水浇淋,青绿色的嫩芽横在杯底,慢慢舒展开,茶香一道一道翻滚而来。他用力吸了一口,五脏六腑灌满清香。

    他端起来慢慢品,越品越有味道,越品越上头。

    他家新余炒的茶叶就是好喝!

    一杯茶喝完,他又给自己续了一杯。

    第二杯喝到一半,程新余的声音远远飘了过来,“靳恩亭,帮我端下菜!”“来了!”他应一声,放下茶杯,走去端菜。

    程新余精心准备了三菜一汤。排骨是唯一的一道荤菜。

    焦红的表皮裹着一层白芝麻,仿佛润泽的水晶里注入了几点白玉,剔透醒目。看到这些芝麻,靳恩亭不由自主的想到了芝麻精。满脑子都是那句魔性的"老公"。他暗自决定今晚一定要逮住程新余多喊几声老公。他可太喜欢

    这个称呼了。

    资本家的那点小心思,程新余浑然不觉。她的注意力都在今晚这顿饭上。她要让这一切都变得更有意义。等日后她和靳恩亭回忆起来,她希望留给彼此的印象都是美好的。

    “我们喝点酒吧?”她睁着一双大眼睛,坐在灯下浅笑吟吟。

    靳恩亭:"……"

    在程新余这里,好酒好菜一样都不能少!

    说实话,靳恩亭是真害怕她喝酒。他俩的第一晚,她因为失恋心情郁结,接连灌了好几杯红酒。胆子出奇的大。那是一切的开始,他的逢魔之时。

    后面他根本不敢让她喝酒。

    她现在又提出要喝酒。他合理怀疑她心情不好。可看她的样子又不太像。

    男人故意板起脸,"不许喝!"

    "喝嘛!"她抓住他的右手轻晃两下,公然撒娇:“我今天心情好,就想喝酒。”靳恩亭抬了抬眼皮,言语好奇,“为什么心情好?”程新余不假思索道:“因为今天是个好日子啊!”

    靳恩亭:"……"

    她特意挑的黄道吉日,宜分别。终究还是拗不过她。

    “喝吧!不过不能喝醉。”

    对他来说今晚确实是个好日子。好日子值得庆祝。她喝点酒增添增添气氛,无伤大雅。"靳恩亭,你真好!"

    见他松了口,程新余得逞的笑了起来,像是一只狡黠的小狐狸。靳恩亭在家里环视一圈,轻声问:"你家有红酒?"

    “我家有谷烧酒。”

    餐桌旁立着一面小柜子。程新余打开柜门,从中拿出一只酒瓶子。

    她把酒瓶往桌上一放,语气分外自豪:"这是我爸亲手酿的,口感一级棒!"

    平平无奇的包装,透明液体装在普通的玻璃瓶里,毫不起眼。

    可靳恩亭还是一眼就被它吸引了注意力。

    他视力极佳,成功看到瓶身上刻着一排娟秀小字——

    新余酒坊。

    他想起自己曾不止一次看过一模一样的酒瓶子,就在老父亲的酒柜里。

    以他对老父亲的了解,这一切

    会是巧合吗?

    当然不是!

    男人漆黑的双眸中闪过一道微茫细碎的光彩,灼灼其华。

    那晚在海盛酒店的包厢里,靳恩亭问起程新余名字里的“新余”。她向他娓娓道来名字背后的故事。

    人和人之间看似毫不相干,可冥冥之中又存在着某种虚幻奇妙的无形连结。作家们喜欢称之为缘分。

    当时他觉得自己和程新余暂时还用不上这个名词。如今他不得不感谢缘分。

    感谢缘分在某个春日,让程新余来到他身边。

    程新余把两只小酒杯倒满,一杯递给靳恩亭,自己留了一杯。熟悉的酒香在鼻尖翻滚,纠缠着她的呼吸。

    就是这个香味儿!

    程家的酒坊是祖传的,程新余的爷爷传下来的。她没出生前,叫程家酒坊。她出生以后,父亲改成了新余酒坊。以此来彰显程家人对这个女儿的重视。

    “我满月那天,我爸爸亲手酿了一坛女儿红,埋在我家酒窖里。准备等我出嫁的时候挖出来喝。我今年二十六岁了,那坛酒还没被挖出来。”她说着就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女人的眼睛湿漉漉的,亮晶晶的,眼里光芒四射。

    第一次见程新余,靳恩亭就发觉她这双眼睛生得极好。圆润的杏眼,带着点天然的娇憨。哭起来更是勾人。

    眼角释出一点红,光影栖息在她纤长浓密的睫毛上方,乌黑的瞳眸浸润在泪水中,仿佛两颗明亮

    剔透的黑曜石。

    那晚他就是没能抵挡住她那双通红的眼睛。

    后面的无数次,她在床上的哭求,每每都让他血.脉.贲.张,情难.自.控。

    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对她动心的。可一切的失控,的的确确是从那晚开始的。

    男人端起酒杯,轻喉一口,浓烈的酒香在口齿间蔓延开,刺激着他的味蕾。

    他不太喝酒,但也并非不懂酒。这瓶谷烧酒的滋味极好,芳香浓郁,口感甘醇绵柔,回味悠长。酿酒人没个几十年的手艺根本酿不出来。

    难怪老父亲那个酒鬼也抵御不住这种纯手工酿制的烧酒。

    靳恩亭接过她的话茬,低声细语,“快了!”

    她家的那坛女儿红就快被挖出来了。

    br />“什么快了?”程新余没明白他的话。

    靳恩亭微微一笑,"排骨快凉了。"

    她赶紧夹了一块放进他碗里,招呼他:"你趁热吃啊!"

    他低头咬了一口,慢慢咀嚼。香气四溢,在口腔里爆炸。

    程新余期待地望着他,"好吃吗?"

    火候过了,肉有点硬。不过味道还算可以。

    "很好吃!"不愿让某人失望,他给了一百分。

    程新余:“要不是去给你开门,味道会更好。差点就糊了。”他垂眸笑,“我的错。”

    "看在你给我买花的份上,我原谅你啦!"一顿无比和谐的晚餐,气氛温馨。

    程新余时常觉得自己是一只蜗牛,她走得很慢很慢,落后了同龄人一大截。而这间小小的出租屋就是她的壳。工作了一整天,下班以后,她把自己藏在壳里,充电,重塑,第二天又可以满血复活。

    她喜欢一个人待在出租屋里吃饭。哪怕只是啃泡面。现在她更喜欢和靳恩亭坐在这间屋子里吃饭。暮春时节,将热未热。窗外挂一抹掐得出水来的嫩绿,一段好景。

    他们一起坐在暖黄的灯光下,共同享受着食物的美味。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上几句。连空气都变得很温馨,无比治愈。

    靳恩亭不止是一位合格的泡友,他还是一个优秀的饭搭子。

    好可惜啊!她马上就要失去这么好的饭搭子了。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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