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 第 6 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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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郑宝秋眨眨眼,仍不太理解,只是她似乎把这当成男人间奇怪的默契,于是没有怪陈文港自作主张。店员递上长条形的盒子,上面扎着深色的丝带,陈文港帮她拿在手里。

    这件任务算结束了,然而郑宝秋逛街,基本不存在直奔主题然后立刻回家这种情况。

    有句老话叫“来都来了”,十分贴合她在一切购物场所的心态。

    紧接着她又拖着陈文港用脚量了大半个商场。

    郑宝秋举着衣服:“你帮我看看,是这件牛仔蕾丝的外套,还是刚刚那件缎面绣花的?”

    陈文港认真打量半晌,说都好看,只是风格不太一样。

    郑宝秋嫌他给的意见完全没有用,最后决定两件都要。

    陈文港当了个拎包的架子,跟着郑宝秋走走停停。凡是打着灯光的橱窗没一个能逃过她的火眼金睛,司机因为在宠物中心守着狗而逃过一劫,也无怪乎两个亲哥不想陪她过来。

    陈文港倒是不介意花时间陪她逛。

    当年他到郑家的时候,郑宝秋还是个一年级的小丫头,把裙子上的小蝴蝶揪下来送他玩——从那时候起陈文港心里就当她是妹妹了。这么多年来,他对郑宝秋始终有种宽厚的纵容。

    而对郑宝秋来说,家里一堆兄长,只有他是什么话都能倾诉的对象。

    郑玉成虽然对她还不错,但跟母亲和二哥关系微妙,不合适深谈;郑茂勋愣头愣脑直男一个,跟他讲心事只会气死。

    唯独陈文港内敛沉稳,所有的秘密放在他那里都是安全的。

    至于牧清……牧清就算了,郑宝秋经常吐槽的对象就是他。

    事实上郑宝秋最不喜欢这个只比她大一岁的表哥。但这她私下也只跟陈文港讲过,觉得对方心机过分地重,从小就会利用她传话。一记了仇,就更看对方不顺眼,做什么都是错。

    两个人边逛边在背地讲小话,主要是郑宝秋讲,陈文港为她保密。

    说着说着又cue到讨厌的对象,一提牧清,郑宝秋连他每个季度都要跟陈文港挑一样款式的新品都要数一遍,说他回头撞了衫又要阴阳怪气挤兑人。

    陈文港想了半天,也不太记得起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。

    单论这点他自己其实没有什么抱怨的。每个季度许多奢侈品牌都会把新品图录寄到SVIP客户家,供其优先挑选,平心而论,郑家在这些衣食住行上面都没有刻意亏待过他。如果不是郑秉义付账单,别说撞衫,他连这些奢牌都没机会接触,再斤斤计较是很没劲的。

    走过一家男装店时,郑宝秋却非要拉陈文港进去。

    她心血来潮,说要给他挑两件特别的、绝对不会跟别人撞的衫,只是这个牌子的风格——乍眼看去活像打翻了调色盘,陈文港把手里的荧光卫衣还给店员——特别得他实在穿不了。

    最后他找到可能是店里唯一一件基础款式的白衬衫,问:“这件行不行?”

    郑宝秋头摇得像拨浪鼓:“不行不行,当然不行。太普通了。”

    陈文港接近告饶了:“你到底,你想把我打扮成圣诞树?”

    郑宝秋黑葡萄似的眼珠子来回扫,定格在另一件龙凤呈祥的真丝衬衫上。

    她撺掇陈文港去试那件大俗即大雅的设计师大作:“你要试就试那个嘛!”

    陈文港啼笑皆非,而郑宝秋闹他,连哄带骗说帅哥存在的意义就是当衣服架子。

    店里另外两三顾客已经在扭头围观,旁边的女店员也抿着嘴笑:

    “先生你皮肤白,就去试一试,不买也没关系嘛。”

    最后到底陈文港伸出了手。

    郑宝秋喜笑颜开。

    他还没接到郑宝秋手里的衣服,斜刺里有人递来另一个衣架:“试试这件黑的呢?”

    郑宝秋一扭头,乍惊乍喜:“表哥!好巧怎么会在这里撞见,你什么时候来的?”

    那是一声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。

    海中的水尽绝,江河消散干涸。

    陈文港恍若掉入一场梦里。

    他看清来人的模样——高大挺拔,几乎和模特的身高齐平,裹在棕色格纹猎装里,黑发斜往后梳,多情的桃花眼总带一点嘲弄的意味,教科书似的花花公子打扮。

    是如假包换的霍念生。

    他猝不及防从陈年的记忆里走出来,活生生地出现在陈文港面前。

    陈文港一阵耳鸣。

    胸膛里装的不再是心脏,替换成了起搏器,鼓噪的声音窜到耳膜,吵得他什么也听不清。

    时光一格格疯狂倒转,每一格胶片上都是霍念生带着笑意的脸,戏谑的,张狂的,温柔的,阴鸷的,蒙太奇般在眼前飞速闪烁交替,最后定格在眼前这个目光陌生的人身上。

    霍念生饶有兴致地打量他。

    郑宝秋并无察觉异样,把陈文港拉到自己身边:“表哥,你还认得吗,这是——”

    霍念生微微笑着,眼神闪着愉悦的光泽:“我知道,姑父收养的那个小朋友。”

    他反而来问陈文港:“还记得我么?”一边说一边伸出手,“咱们以前在宴会上见过。”

    陈文港慢了半拍,反应过来,匆匆把手递到他手里。

    两人虚虚握了一下,旋即分开。

    霍念生掌心的温度烫伤了他的皮肤。

    陈文港垂着眼,霍念生的手骨节突出,手指长而有力,青筋明显,食指两侧以及食指和拇指的夹缝处有老茧,是经常练习射击留下的痕迹,他记得他以前经常去练射击,枪法很好。

    十年。他跟霍念生死别了十年,那是三千六百多个捱不到尽头的日日夜夜。

    如今这个人站在刺眼的灯光底下,他怕自己再一开口湿气就要弥漫眼眶。

    原是美梦成真,陈文港背上却出了一层黏腻的冷汗,几乎让他一个激灵。

    “怎么会不记得。”再抬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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